小象网 |
  • 手机客户端
  •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综合 > 正文
虚拟币犯罪现新特点 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23-06-13 05:53:59

在我国,虚拟货币兑换交易等业务被明令禁止。但记者近期调查了解到,由于具有匿名性、科技性、便捷性等特点,虚拟币犯罪目前加速向传销、贩毒、电诈等重点领域渗透,呈现出逐步向洗钱工具转变、组织化程度更高等新特点,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科技赋能,遏制其蔓延势头。

虚拟币转向洗钱工具


(相关资料图)

近年来,虚拟货币频频成为交易炒作、诈骗的对象。中科链安是一家从事虚拟币数据追溯及分析的公司,近年来与多地公安部门在打击虚拟币犯罪方面开展合作。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延巍介绍,2022年公司参与经办了超过1600起虚拟币犯罪案件,涉案资金量较大的案件类型包括传销、网赌、非法经营、涉黄和诈骗等,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达数千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虚拟币更多地被作为各类犯罪活动的洗钱工具、资金中转或存储中介。

一家民间反传销组织负责人李旭介绍,以传销为例,随着相关部门对以虚拟币投资为名的传销活动加大打击力度,传销组织改头换面,但在入金渠道和资金转移上,虚拟币被使用的场景越来越多。

在贩毒、盗窃、“侵公”、非法集资等犯罪中,虚拟币也成为逃避打击的手段。近年来,广西公安部门在打击毒品犯罪系列行动中,创新虚拟币资金分析结合传统侦查手段的技战法,不断取得实战破案战果。“通过对已破案件的剖析发现,贩毒人员不仅使用虚拟币结算,甚至制毒团伙也有使用虚拟币向技师支付酬劳的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多个科技机构分析显示,目前虚拟币犯罪平均涉案金额大幅增长,显示涉虚拟币犯罪组织化、规模化特征更明显。在去年内蒙古警方查处的一起特大利用虚拟数字货币洗钱案中,犯罪集团利用虚拟币交易的方式洗钱金额高达120亿元,并形成犯罪链条:利用境外聊天软件串联发展下线人员,将涉嫌网络传销、涉诈、涉赌等犯罪资金通过波场链、以太坊链转换为虚拟数字货币泰达币(USDT),最后利用通过其招募的众多不法人员注册匿名区块链账户地址,兑换人民币付给上游犯罪集团金主。记者了解到,这个团伙在全国多地有窝点,在完成“接单”后,洗钱任务会分配到各地的洗钱小组,小组长再各自招募底层洗钱人员,在线上或线下进行洗钱操作。

取证、追缴面临多重难题

记者调研了解到,虽然各地公安部门创新手段持续加大虚拟币犯罪打击力度,但仍面临三方面难题。

一是技术性强且更新换代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虚拟币洗钱方式包括通过专门的交易所分散毒资最后做归集、通过跑分平台清洗毒资后再通过地下钱庄返利等,资金流追踪难。

王延巍介绍,犯罪分子还会通过各种方式将资金流向和虚拟币去向复杂化,比如,在不同交易平台之间进行多次转化、虚拟币与法定货币之间频繁兑换等,更加剧了办案单位收集、调取证据的难度。

二是虚拟性与匿名性交织,身份关联、资金追缴难。业内人士介绍,虚拟币交易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开放性等特性,大部分平台在注册时并不需要提供身份识别和验证,难以做到对注册者、交易者身份的实质审核,冒用和盗用他人身份进行注册和交易的情况较多,且犯罪分子在利用虚拟币进行洗钱犯罪时,大多通过加密聊天软件联系,使用的流量卡和手机卡也无法做到实名,进一步加剧了犯罪的隐匿性。

三是境外布局加大查处难度。2021年我国明确有关虚拟货币兑换、交易等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此后,犯罪分子转而开始通过去中心化交易平台和境外中心化交易所进行虚拟币交易,这些去中心化交易平台和境外中心化交易所因缺乏调证渠道,往往无法调证。

强化科技支撑 完善打击机制

受访人士认为,面对虚拟币犯罪尤其是洗钱犯罪多发的新形势,应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打击机制、强化科技赋能,防止进一步蔓延恶化。

——构建虚拟币犯罪研判分析系统,提升追查溯源能力。广西贺州警方根据区块链特性进行技术攻坚,研发了相关系统并搭载了涉毒分析模型,实现了对涉毒团伙的智能化研判,不仅查处了一批案件,还向全国各地推送涉毒案件线索1800多条。2022年以来,湖南、山东等相关地市警方通过贺州推送的线索再次深度拓线,共抓获涉毒人员300余人。

受访人士建议,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虚拟币犯罪研判平台,为虚拟币犯罪线索发现、资金流追查等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通过加强培训与对外合作,不断提升公安部门侦查打击能力。一方面可组织公安、金融、网信等部门联合开发相关课程,加强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可借用“外力”,与相关科技机构和公司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合作机制。

——强化国际协作,畅通取证渠道。基层公安部门人士建议,建立专门对接境外虚拟币中心化交易所的协查调证机构,规范调证流程、畅通调证渠道;针对虚拟币犯罪的国际化布局特点,可通过国际组织或与有关国家签订执法司法合作协议,在情报信息共享、协助调查取证、追赃返赃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形成打击虚拟币犯罪合力。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图片新闻

Copyright @ 2008-2017 www.xiaoxiangwan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小象网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bfce@sohu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