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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企业和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会议审定等程序,确定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第八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建议单位,甘肃省山丹培黎学校、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白银供电公司“郁结芬芳”QC小组、甘肃德美地缘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天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为第八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3至2023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向评委办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住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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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