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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对非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居住社区充电设施、换电设备的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分别进行了明确,同时还对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6月15日。
其中提到,非居住社区充电设施补贴标准为100元/千瓦。
支持既有居民小区规模化增设充电设施并实行“统建统管、有序充电”,对开展“统建统管、有序充电”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给予补贴,按车位给予3000元/桩建设补贴。
为公共领域车辆和非公共领域多个汽车品牌提供换电服务的换电站纳入试点范围。对纳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予以补贴。换电设施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并按0.2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单站每年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