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麻烦缠身的祥生小胜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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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祥生控股集团对外公告,开曼群岛大法院2023年4月21日作出判决,已颁令(其中包括)驳回申万宏源策略投资有限公司提交及于2022年9月22日送达公司的清盘呈请。
由于清盘呈请被驳回,因此于呈请呈交日期或之后作出的任何股份处置、转让或公司股东地位的任何变更,均不会受到影响。
观点新媒体获悉,这一判定主要围绕“原告是否具有或有债权人资格。如果没有,是否获授权进行清盘程序”。
开曼群岛大法院的驳回文件中显示,在考虑证据、相关法律和提交材料之后,法院认为呈请人没有资格或权力推进这些程序,因此驳回清盘呈请。
驳回清盘呈请
距离祥生被清盘呈请已过去一年有余。
去年9月,祥生接获申万宏源策略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针对该公司就未偿还财务责任约5000万美元,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呈清盘呈请。
清盘可以分为法院清盘和自动清盘两种,境内房企所遭遇的“清盘呈请”,均是债权人认为房企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的法院清盘。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法院驳回了这一次申万宏源的清盘呈请?
观点新媒体从开曼群岛大法院的裁决文件中获悉:“由于原告不是持有人,既没有收到持有人的授权,也没有合同权利或地位可以享有持有人在契约下可以采取行动的权利,它无权指示受托人向公司发出加速清算通知,也无权提交清盘呈请书并导致自动加速清算。”
换言之,开曼群岛大法院驳回清盘呈请的原因在于不满足相关条件。文件中数次提及到的是,原告不是持有人,无权对票据发行人即祥生提请清盘程序。
观点新媒体获悉,涉及相关债务或没有到付息时间,原告认为祥生不具备偿还能力所以发出催收通知,后提交清盘呈请。文件中对涉及票据本金和应计未付利息是否立即到期应付有相关阐述。
在专家意见中,原告方认为应立即到期应付,原因包括受托人于2022年4月1日发出催收通知、申请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即宣布立即到期和可转让票据的本金和利息,根据受托人认可的契约和欧洲清算所操作程序是有效的。
而祥生方辩护则表示,加速通知书及清盘呈请书属无效。因为原告是实益拥有人,而非票据持有人。原告没有收到持有人的授权,没有合同规定的权利或地位采取持有人在契约下可以采取的行动。
根据契约规定,只有持有票据本金总额25%的持有人可以指示受托人向公司发出加速通知,而原告不是这类持有人,所以没有资格提交申请。
有意思的是,原告是否为祥生债权人也是争论点之一。原告方称:“根据纽约和美国法律,原告是公司债权人,是否可以在开曼群岛提起清盘程序由开曼群岛法律决定。”
祥生方辩护人则回应,即使原告是公司的或有债权人,也没有资格在在美国提出非自愿申请,因为破产法第305条要求的是“债权”而不是“或有债权”。除非其通过收到证明票据而成为持有人或接受一个代理根据契约行事,就像是一个持有人呈请人的权利是针对其经纪金管局而非针对该公司。
所以,对债务人没有直接权利的当事人没有资格作为债权人行事。
债务销售挑战
此次判决结束之后,被清盘呈请的事情算是靠一段落。
一位资深法律人士对观点新媒体指,在这一轮的交锋中,祥生在司法管辖权、适用法律、以及所适用法律项下的参与争议解决之主体资格上做足了功课,方能取得胜利。
不过,对祥生来说,仍面临走出债务困境和激活销售的挑战。
2022年3月,祥生控股未能按期支付一笔2亿美元债的利息,正式宣告违约,随后一直采取出售资产等措施自救。
今年,祥生的债务化解进展加速,2月公告指正启动重组事项涉及的五笔债券合计约合6.39亿美元。2月末,持有祥生上海中心项目的上海聚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预重整。
据悉,预重整也是破产重整的庭外程序流程,指债务人企业在发生经济困境的时候,与债权人就债务清理个公司复苏的方案进行商谈,在获得大部分债权人同意后,经由法院认可,使得该重组计划产生约束所有债权人的法律效果,进而实现债务人企业的再建。
简单来说,是要通过这一措施,梳理祥生上海中心项目债权债务关系,重新激活项目。
销售方面,即便一季度市场有所回暖,但祥生控股前三个月的销售仍同比出现下滑。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月,祥生控股集团合约销售额约为54.19亿元,同比下滑约38.73%。
并且,因未能在最后时间内发布公司2022年年报,祥生控股股票已自4月3日上午9时起暂停在港交所买卖。
祥生控股称,随着多个部门(包括财务部及运营管理部)的关键团队人员在近期辞任,人力不足,导致公司及其核数师难以对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工作。
同时,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直且目前正投入大量时间及精力处理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并与集团的国内外债权人进行磋商,以寻求令人满意的债务重组方案。